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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寒假安全检查自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7年01月13日 08:10  点击:[]

    机关各部门:

    我校寒假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假期学校有关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校园安全工作是学校发展的基础保障性工作,只有在安全和谐的环境下,学校事业才能依规有序开展。校党委、行政历来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对此项工作常抓不懈,校园安全状况不断改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制度落实不严、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因此,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坚决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始终将校园安全工作贯穿于全局工作之中。

    二、广泛宣传,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各部门要通过周例会、工作群、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对师生开展以假期实验室安全、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诈骗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经常提醒师生时刻谨记安全常识、规范工作流程,做到防微杜渐,不存侥幸心理,形成人人心中有安全意识、事事落实有安全措施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要向教职工宣传西安市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精神,西安市绕城高速以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提倡教职工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共同为社会公共安全和全市治污减霾工作做出贡献。

    三、认真自查,做好假期前及假期期间安全各项工作

    各部门在放假前要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积极、认真、负责地开展安全自查,注重检查安全制度落实、实验室、消防器材、水电气暖、各种设备等状况及细节问题,如办公场所确保断水断电断气、关好门窗等。放假期间更要加强管理,落实安全制度,对于假期使用实验室等设施的师生,要做好安全教育和提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并立即整改或联系有关单位到场维修指导。

    各部门遇到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党办校办报告,不能瞒报漏报迟报。

     

     

                                                   机关党委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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