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工作的通知

    2014年02月25日 10:21  点击:[]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纪委、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的通知》(陕群组发〔2014〕7号)和省高教纪工委〔2014〕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校纪委研究、校党委同意,决定在我校开展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本次清理整顿的私人会所及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是指用公共资源设立,接待规模不大、消费档次较高,有一定的私密性和隐藏性,接待对象面向特定群体或客户定位面向高档消费人群的场所。

    2.对行政事业单位用房等公共资源内设立的经营场所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分类施治,清理整顿。凡用公共资源开设的私人会所,坚决予以取缔。经批准设立的,在公共资源内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经营场所,一律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许运行营业。

    二、工作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从严要求和管理党员、干部,坚决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将公务接待安排在私人会所,严禁公款报销在私人会所消费支付的费用,严禁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党员、干部要向所属党组织做出郑重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2.咸阳管委会、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摸底清理和整顿所管辖的单位用房等公共资源内的经营场所,依法依规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完善防控机制,坚决杜绝用公共资源开办私人会所行为发生。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管辖范围内的公共资源变为私人会所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3.纪委监察处将对党员、干部承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和通报。

    4.各组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四个严禁”的要求,并将承诺情况统计表于2月27日上午12:00点前报纪委办公室。另咸阳管委会、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等相关单位同时将清理整顿工作总结和清理整顿公共资源内经营场所情况统计表一并报送。

    联系电话:86168052 邮箱:jwb@sust.edu.cn

    纪委 监察处

    2014年2月24日

    上一条:机关党委首问负责制(暂行) 下一条:关于落实《陕西科技大学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CopyRight @ 中共陕西科技机关委员会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橙檬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