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位代表:
为了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办学积极性和聪明才智,学校现在面向全体教代会代表征集大会。现将征集提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2月10日止。
二、提案征集要求
1.每一项提案必须由一名正式代表提议,两名或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提案须由提案人本人签名。只有提案人,没有附议人的提案不予立案。
2.提案必须做到一事一案,便于提案的办理。多事一案的提案将不予立案。
3.教代会代表必须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来提案。
4.提案一定要经过调查研究,要有充分的依据和可行性。同时还是学校职权管辖范围内的问题。
5.提案的内容要具体,要求要明确,针对性要强,语言表达要清楚。
6.提案要按规定要求填写,书写规范,字迹清楚。
三、提案范围
提案内容应围绕本次教代会主题和学校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学校今后发展,就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强化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凝聚各方面力量,加快学校发展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深化改革,改进教风和学风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建议和方案;
5.有关强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水平的建议和方案;
6.有关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教职工关心的其他比较重大的建议和方案。
四、提案提交
提案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填写好后,请各位代表于12月9日前将提案(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jdhta@sust.edu.cn。)。机关分会统一将提案交至提案人所在代表团,代表团长经过认真审查,签署意见后,于12月10日前交校工会。
对于征集到的提案,提案工作小组将进行审查、归类、整理、编号、登记,并负责向大会做提案征集情况报告。经审查立案的进入提案处理程序,未被立案的转为建议提供给职能部门。
机关分会
2011年12月5日